z签证办理 上海(上海签证怎么办)

出国留学 (5) 1周前

在繁华的上海,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外籍人士因工作、学习或探亲等原因来到这里。其中,Z签证是很多外籍人士在中国停留的主要签证类型。如何在上海轻松办理Z签证呢?本文将为你详细解答。

一、Z签证概述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Z签证。Z签证是中国政府签发给外国人在中国停留的签证类型,主要用于工作、学习、探亲等非移民目的。Z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根据实际情况可延长。

二、上海Z签证办理条件

想要在上海办理Z签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条件 说明
护照 有效期至少还有6个月
照片 近期2寸白底彩色照片
签证申请表 填写完整并签字
护照首页复印件
工作/学习/探亲证明 如劳动合同、录取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等
户口本复印件 如有家属陪同
住宿证明 如租房合同、酒店预订单等

三、上海Z签证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根据上述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

2. 预约签证: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或前往当地出入境管理局预约签证。

3. 提交申请: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材料前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申请。

4. 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等待签证审核。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

5. 领取签证:审核通过后,前往出入境管理局领取签证。

四、上海Z签证办理注意事项

1. 材料真实有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导致签证被拒。

2. 提前准备:办理签证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提前准备材料。

3. 如实填写:填写签证申请表时,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4. 保持电话畅通:审核过程中,可能会需要联系你,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上海Z签证办理常见问题

1. 问:Z签证可以延期吗?

答:可以。在签证到期前,可以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延期手续。

2. 问:办理Z签证需要收费吗?

答:需要。目前,Z签证的收费标准为每人160元人民币。

3. 问:Z签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Z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根据实际情况可延长。

4. 问:办理Z签证需要面试吗?

答:一般情况下,不需要面试。但如果出入境管理局有特殊要求,可能需要面试。

在上海办理Z签证并不是一件难事,只要提前做好准备,按照流程办理,相信你一定能顺利拿到签证。祝你在上海的生活和工作愉快!

外国人的Z签证具体怎么办谢谢!

(一)申请。申请外国人出入境证,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面谈。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外国人出入境证手续和材料不完备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三)审核。审查机构应当加强核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审核确认申请人为外国国籍。通知申请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面谈,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的,可以依法不予签发证件。

(四)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签发外国人出入境证。

扩展资料

签证有效期:

系指持证人在规定时间内(期满当日24:00时前)进入中国的期限。超过有效期,无论签证上是否还有剩余入境次数,该签证均属失效,持此签证赴华将被拒绝入境。因此,请在赴华前仔细检查签证有效期。

签证有效期从签证颁发之日起计算(通常为签证受理日)。因此,请申请人在赴华前三周以内申请签证。办理签证约需一周时间,您也可以申请办理特急或加急签证,特急签证当天下午即可取签证(需收取特急费30欧元),加急签证两至三天即可取签证(需收取加急费20欧元)。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外国人出入境证签发服务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工作签证(Z字签证)颁发对象和所需材料

上海办签证的地方在哪

上海办签证的地方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115号,即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该地点是上海市民和外地游客办理各类签证的主要场所,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签证服务。

推荐理由:

1.地理位置优越:上海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交通便利,周边有多个地铁站点,方便申请人前往办理签证。

2.专业高效:该地点设有专业的签证受理窗口和工作人员,能够提供准确、及时的签证咨询和办理服务,确保申请人的签证申请顺利进行。

3.丰富的签证种类:上海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供多种类型的签证申请,包括旅游签证、工作签证、学生签证等,满足不同申请人的需求。

4.完善的设施和服务:该地点设有舒适的候签区域和自助查询设备,提供免费的签证咨询服务,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和舒适的办理环境。

剧情介绍:

《上海办签证的地方》是一部以上海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为背景的剧情片。故事讲述了一位外国人来到上海,需要办理旅游签证的故事。在办理签证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各种困难和挑战,但通过与上海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的沟通和帮助,最终成功获得了签证。

豆瓣评分:

《上海办签证的地方》在豆瓣上的评分为8.5分。观众对该片的评价普遍较高,认为剧情紧凑、情节有趣,同时也对上海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服务给予了肯定。

经典台词:

1.“在上海办签证,就像在上海生活一样,充满了机遇和挑战。”

2.“上海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就像我的朋友一样,他们总是耐心地解答我的问题。”

3.“在上海办签证,不仅是一种手续,更是一种体验。”

4.“上海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服务让我感受到了上海的热情和友好。”

上海如何办理外国人工作签证

你好,如果你现在有工作,而且所在的工作单位可以办理的话,这个是可以由工作单位来做的。

一般需要:就业证,住宿证明,照片等,你也可以通过当地外事部门、外国专家管理局或服务机构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

一、许可事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二、实施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

省级外国专家局

三、申请条件:

外国专家受聘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外国专家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在中国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

(三)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四)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或人才中介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外国籍代表;

(五)应聘在中国从事经济、技术、工程、贸易、金融、财会、税务、旅游等领域工作,具有特殊专长、中国紧缺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本条第(二)、(三)款外国专家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申请材料:

(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二)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

(三)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五)聘用协议或合同:

第三条第(一)款外国专家,需提交有关项目协议和项目批件复印件;

第三条第(二)款外国专家,需提交聘请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该证书编号以及与聘请单位订立的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标准聘用合同;

第三条第(三)款外国专家,需提交企业任命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第三条第(四)款外国专家,需提交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外国代表任命书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第三条第(五)款外国专家,需提交聘用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

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聘请外国专家,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其他单位聘请外国专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省级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

(二)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实施机关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2.实施机关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其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经告知仍无法补正的,不予受理。

3.对受理或者不受理的申请,实施机关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或《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实施机关在《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中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审批

实施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二十日内做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十日,但应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1.申请材料不真实;

2.申请人不符合外国专家条件;

3.实施机关认为不适宜发给申请人《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其他情况。

实施机关对申请作出给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行政许可决定送达通知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实施机关在《行政许可决定送达通知书》中注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对给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实施机关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送达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实施机关在签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并由本行政机关授权人在相应栏目上签字。

六、其他事项:

(一)办理职业(Z)签证。拟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须凭工作许可原件、中国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及有效护照,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职业(Z)签证。中国驻外使领馆为外国专家核发职业(Z)签证后,留存工作许可原件。

(二)办理《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许可。持职业(Z)签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须在入境后十五日内,到工作许可签发部门申办《外国专家证》,并在入境后三十日内凭职业(Z)签证和《外国专家证》到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本规定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