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这个全球化时代,留学已经成为越来越多青年学子的选择。为了支持我国青年学子走出国门,提升国际竞争力,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应运而生。本文将带您深入了解国家留学基金,探讨其在培养国际化人才方面的作用。
一、国家留学基金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成立于2004年,是我国政府设立的专门用于资助我国公民赴国外进行学历教育、科研、学术交流等活动的专项基金。其宗旨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华留学、促进交流”,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国家留学基金的主要特点:
1. 政府支持:国家留学基金由我国政府设立,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
2. 资助范围广:涵盖学历教育、科研、学术交流等多个领域。
3. 资助力度大: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国际旅费等全方位资助。
4. 选拔严格: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助对象的高质量。
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设有多个资助项目,涵盖不同领域和层次。以下列举部分主要项目:
项目名称 | 资助对象 | 资助内容 | 资助期限 |
---|---|---|---|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优秀本科生 | 学费、生活费、国际旅费等 | 1-2年 |
博士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 | 博士研究生 | 学费、生活费、国际旅费等 | 1-2年 |
师资出国研修项目 | 教师和研究人员 | 学费、生活费、国际旅费等 | 3-6个月 |
高级研究学者项目 | 高级研究人员 | 学费、生活费、国际旅费等 | 6-12个月 |
国际学术会议项目 | 研究人员 | 会议注册费、生活费、国际旅费等 | 1周以内 |
国际学术交流项目 | 研究人员 | 国际旅费、生活费等 | 1-3个月 |
三、国家留学基金的作用
1. 提升我国青年学子的国际竞争力
通过国家留学基金,青年学子有机会赴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学习,了解国际前沿动态,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从而在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
2. 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项目涉及多个领域,有助于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和人文交流。
3.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青年学子在海外学习期间,可以接触到不同文化、不同思维方式,从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四、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注意事项
1. 了解资助项目和要求
在申请国家留学基金之前,首先要了解各个项目的具体要求和资助标准,确保自己符合申请条件。
2. 提前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国家留学基金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如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等。建议提前准备,以免错过申请时间。
3. 注重个人综合素质
国家留学基金选拔过程注重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等。因此,在申请过程中,要突出自己的优势,展示自己的实力。
国家留学基金为我国青年学子提供了宝贵的机会,助力他们迈向世界舞台。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越来越多的青年学子将凭借国家留学基金的支持,为我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1:查阅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了解选派计划、选派类别、基本申报条件和申请时间等相关信息。
2: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查询可申报项目,了解具体选派办法,确定拟申请留学项目及具体派出渠道。
3:按拟申请项目及派出渠道要求做好前期申请准备工作。
4: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所申请项目及渠道确定的申请时间登录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6: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11工程”建设高校人员的申请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
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
少量项目须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目前可以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的途径似乎只有一条: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申请资助。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第一条2016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29000名。
第二条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5.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6.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7.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8.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12个月。
第三条主要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计划选派4200人,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
5.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3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95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45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5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195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8.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9.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5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等。
10.2016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第二章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第四条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第三章资助内容
第五条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四章申请条件
第六条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第七条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选拔办法
第八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九条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第十条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5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6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6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答:国家留学基金申请条件是:企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优秀在校生;热爱祖国并且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外语已经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水平;身体健康。
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请人必须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我们的国家,有奉献精神,学有所成后服务国家、社会、人民,有正确的三观。
二、学术专业条件
申请人申请留学,必须由学术潜力,在各方面表现较为突出,能够学习国外先进的知识和技术,具有学成归国为国家做建设的使命感。
三、国籍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不得拥有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并且申请时应当年满18周岁。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当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拥有支撑出国留学的体魄和精神,有在外国学习的身体条件。
五、语言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要求的外语条件,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如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资助者其若申请前往英语国家留学,其只需要取得雅思6.5分的成绩或者托福95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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