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大学法学院(东吴大学法学院是现在的哪个大学)

出国留学 (18) 3周前

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法学教育如同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无数有志于法律职业的道路。而在这片法学教育的星空里,有一所大学——东吴大学法学院,以其深厚的历史底蕴、卓越的教学质量、严谨的学术氛围和丰富的实践平台,成为了法学教育的一颗璀璨明珠。今天,就让我们走进东吴大学法学院,一探究竟。

一、东吴大学法学院简介

东吴大学法学院,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是东吴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前身可追溯至1915年,是我国最早的法学教育机构之一。经过百年的发展,学院已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兼及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学教育体系。

二、东吴大学法学院的办学特色

1. 深厚的学术底蕴

东吴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其中不乏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学者。他们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严谨的治学态度

东吴大学法学院秉持“严谨治学、博学笃行”的校训,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学院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 丰富的实践平台

东吴大学法学院与多家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习、实践机会。学院还定期举办各类学术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为学生拓宽视野、提升能力提供了平台。

4. 国际化的教育理念

东吴大学法学院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与多所国外知名法学院建立了合作关系。学院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为学生提供海外交流、实习的机会。

三、东吴大学法学院的学科建设

1. 法学专业

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法学专业是我国最早设立的专业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底蕴。学院设有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国际法等多个研究方向。

2.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政行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政治学、行政学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专业课程涵盖了政治学、行政学、社会学、法学等多个领域。

3. 经济法学专业

东吴大学法学院的经法专业培养具有经济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专业课程涵盖了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等多个领域。

四、东吴大学法学院的就业前景

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学院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使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东吴大学法学院作为我国法学教育的摇篮,一直以来都秉承着“严谨治学、博学笃行”的校训,为我国法学事业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东吴大学法学院将继续发挥其优势,为法学教育事业贡献更多力量。

表格:东吴大学法学院部分师资力量

姓名 职称 研究方向
张三 教授 法学理论
李四 副教授 宪法与行政法
王五 讲师 民商法
赵六 讲师 刑法

以上就是关于东吴大学法学院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东吴大学法学院有更多的了解需求,请继续关注我们。

东吴大学法学院的学校简介

东吴大学法学院,1915年成立于上海,是中国在教授中国法之外惟一系统地讲授英美法的学院,解放前中国最著名的法学院之一,为亚洲第一所比较法学院,培育比较法学及国际法人才贡献至钜。从1930年代到1990年代,国际法院一共有过6位中国籍法官,从顾维钧开始,一直到1997年的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李浩培,都是东吴法学院的教授或毕业生。该校校史上最值得夸耀的一段是在1946年:东京审判采用的是英美法程序,由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急了,最后,蒋介石点名从东吴大学要人,其结果是———中国赴远东军事法庭的法官、检察官、顾问等人,几乎全部来自该校。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负责审理28名甲级日本战犯的《东京大审判》,开庭计817次,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将28名甲级战犯绳之以法,法庭上中方人员泰半出身东吴大学法学院,包括:向哲浚(检察官)、倪征燠(首席顾问)、桂裕、鄂森(检察官顾问)、裘邵恒(首任检察官秘书)、高文彬(翻译、检察官秘书)、方福枢、杨寿林(法官秘书)、刘继盛、郑鲁达(翻译)。

1949年,国民党政府迁台。东吴大学在台校友倡议复校,1951年筹组董事会,于台北市汉口街借屋设东吴补习学校,设法政、商业、会计及英文四科。1954年台湾当局“教育部”以东吴补习学校办学绩效卓著,核准先行成立台湾东吴大学恢复法学院,设法律、政治、经济、会计四系并附设外国语文学系,为台湾地区第一所私立大学。1957年购得士林外双溪土地七甲加上士林镇公所赠与之土地共十五甲,此时石超庸校友接任院长,积极推动建校事宜。

台湾东吴大学如何

东吴大学是台湾一所顶尖的私立老牌普通大学,专业以文学、法学、商学为主,也有理学专业.此校以法学为最佳。中国第一所私立西制大学.

东吴大学(Soochow University)始建时在苏州。于1900年由基督教监理会在中国苏州创办,是中国第一所西制大学。1951年先在台湾设立东吴补习学校。54年奉教育部核准恢复东吴大学法学院,为台湾第一所私立大学。现今已是台湾重点实力高校。

源远:

十九世纪中叶以后,清廷不敌英法俄日等国侵略,被迫签下数纸不平等条约。战事连连溃败使政府及百姓丧失了信心,社会呼吁改革及学习列强之长的声浪日增。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美国基督教会来到中国兴办教育事业。监理会(The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 South)是美国基督教重要差会之一,1846年成立,本部设于田纳西州。1879年起该会先后在苏州创办博习书院(Buffington Institute)、宫巷书院(Kung Hang School),在上海创办中西书院(Anglo-Chinese College)。

1900年决议合并三书院

以宫巷书院为基础,在苏州天赐庄博习书院旧址,扩建为大学。1900年12月制定校董会章程,推林乐知(Young J. Allen)先生(万国公报创办人)为董事长、孙乐文先生(David L. Anderson)为校长。二十世纪初中国第一所民办大学东吴大学正式诞生。

东吴大学创办初期之二十六年,历经三位美籍校长孙乐文(David L. Anderson)、葛赉恩(John W. Cline)及文乃史(W. B. Nance)。这个时期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于捐款及学费。校园内的教学大楼林堂、孙堂及葛堂及教职学生宿舍等设施陆续兴建完成,校园规模日趋完整。学科发展包括文、理、医学、神学及法科(在上海昆山路),另有四所附中、二十所附小、惠寒小学、吴语学校等组成完整的东吴教育体系。各学科除在学术研究上表现突出,更为社会培养无数专业人才。学校以“Unto a Full-grown Man”为校训强调学生人格的陶冶。

1915年,以东吴大学为本,于上海创设“东吴大学法学院”。学院教学突出"英美法"内容,专以讲授“比较法”为主,其科学的培养目标和鲜明的教学特色,使东吴大学的法学教育在当时饮誉海内外,时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称。

五四运动激发了中国知识分子的爱国热情,为顺应中国社会的潮流,东吴大学逐步进行中国化的过程。1926年首先废除宗教必修课程,礼拜仪式亦改为学生自由参加。继而改组校董校旗会,三分之二的成员改由中国人担任。1927年杨永清先生当选首任中国籍校长,订“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为中文校训;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正式核准东吴大学在国民政府注册立案。

建国前,中国共有13所基督教教会大学,分别是燕京大学Yenching University、齐鲁大学Shantung Christian University(cheeloo)、东吴大学Soochow University、圣约翰大学St. John's University、之江大学Hangchou Christian College、华西协和大学West China Union University、华中大学Huachung University、金陵大学University of Nanking、福建协和大学Fukien Christian University、华南女子文理学院Hwa Nan College、金陵女子文理学院Ginling College、沪江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岭南大学Lingnan University等。

虽然数量不多,但起点很高。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20世纪20年代以后,教会大学在中国教育近代化过程中起着某种程度的示范与导向作用。因为它在体制、机构、计划、课程、方法乃至规章制度诸多方面,更为直接地引进西方近代教育模式,从而在教校歌育界和社会上产生颇为深刻的影响。由此可见,教会大学史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不可缺少的重要篇章,它们为中国高等教育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949年,国民党政府迁台。东吴大学在台校友倡议复校,1951年筹组董事会,于台北市汉口街借屋设东东吴大学吴补习学校,设法政、商业、会计及英文四科。1954年台湾当局“教育部”以东吴补习学校办学绩效卓著,核准先行成立台湾东吴大学恢复法学院,设法律、政治、经济、会计四系并附设外国语文学系,为台湾地区第一所私立大学。1957年购得士林外双溪土地七甲加上士林镇公所赠与之土地共十五甲,此时石超庸校友接任院长,积极推动建校事宜。

两年内完成第一栋教学大楼(宠惠堂)及学生活动中心。1961年全校由台北市汉口街迁到外双溪现址。至此东吴师生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美丽校园。在台复校的过程艰辛坎坷,卫理公会及美国基督教高等教育联合会未予支持,物质条件极其窘困。但在董事会苦心奔走,海内外校友及教会热诚捐助下,东吴依然坚守严谨校风踏实办学,为东吴学子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1969年“教育部”终于核准东吴大学恢复大学建制。

引证文献:

东吴大学的起源──上海中西书院简论胡卫清

苏州大学的法律系完整介绍

苏州大学法学院座落在“人间天堂”苏州市,东眺金鸡湖、西依大运河,与“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区”一路之隔。是江苏省法律人才培养的首要基地。苏州大学法学院渊源于前东吴大学法学院。东吴大学法学院在中国法学教育史上声名显赫,素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盛誉。

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由东吴大学、苏南文教学院和江南大学数理学院合并建立苏南师范学院(后更名为江苏师范学院),在东吴大学余址办学。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苏州大学,同时恢复法学教育,建立法律系。1986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法学院,成为当时全省唯一的法科学院。苏州大学法学院弘扬了东吴大学法学院办学传统,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获得了勃勃生机。1993年行政法学成为江苏省重点学科,1994年建成行政法学硕士点,1995年获法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同年,被江苏省考试委员会审定为“省律师专业自学考试点”。1998年获国际经济法硕士点。并被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点,成为华东地区高校中被批准的第三个法学博士点,江苏省内高校中第一个法学博士点,以及全国省属高校中第一个法学博士点。最近法学院又获准诉讼法学硕士点,成为本院的第四个硕士点。

经过16年的发展,法学院现有法律学、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和律师4个系,开设法律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律师4个专业及方向。有行政法学,法理学和国际经济法3个硕士点,和宪法与行政法学1个博士点。行政法学又为江苏省重点学科。面向“21世纪中国宪法与行政法的发展”已列入国家“211工程”标志性项目。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宪法与行政法学基本理论、经济行政法(包括涉外经济行政法)、中外行政法制史比较研究,以及地方政府法制建设,显现出前瞻性、比较性和服务性的创新研究的鲜明特点。

全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多人,其中研究生100多人。法学院拥有一支科研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有数名享誉全国的法学教授,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占总数的50%以上,还有一批海内外兼职教授经常活跃在教坛上。

十八年来,学院教学、科研的物资条件不断改善。现有容纳1000人上课和实验的教学大楼,面积4000多平方米。资料室藏书40000多册,中外文期刊500多种。并保存了一批完整的港台期刊和书籍,图书馆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项目“江苏省法学文献中心”,文献将向全省开放服务。法学院还有设备齐全的微机房,配置486-586计算机70多台,以及多功能的语音室和电化教室,为教学、科研和学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法学院素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十分重视教学与科研工作。在1986年和1994年先后建立了东吴律师事务所和东吴比较法研究所,将教学、科研和司法实践融为一体。东吴律师事务所原有公正诚实、业务精湛的执业律师32人,其中高级职称律师16人,从国外及境外学成归来的律师6人。与国外及港澳地区十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根据国家规定,最近该所已与法学院在行政上脱钩,但仍为法学院师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便捷的基地与窗口。东吴比较法研究所从事中西法学的比较研究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对外的学术交流和国际协作,为法学院赢得了声誉。《东吴法学》是法学院出版的学术刊物,创刊以来得到了海内外学者的大力支持。

法学院在重视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训练的同时,十分注重开展各类生动活泼的校园及社区活动。学生会定期编制《东吴法苑》、《独角兽》等法学刊物,开展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深受各界欢迎。

十八年的幸勤耕耘,法学院已形成以本科与研究生教学为主,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相结合,校内办学与社会联合办学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体系,为省内外输送了各类法律专门人才4000多人。

2000年5月,苏州大学校庆100周年之际,入籍美国的东吴大学校友王健先生回访母校,其子王嘉廉先生为其父表示对母校的报答,决定捐款1000万美元为苏州大学法学院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作出贡献。5月18日举行了王健法学院新办公楼和行政楼奠基仪式,争取在两至三年内峻工。

目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凭借雄厚的基础,依托“211”工程的强大后盾,以及海内外友人的全力支援与帮助,在科研、教学、为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努力更上一层楼。展望未来,全院师生充满信心,决心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培养第一流的法学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我们的总目标是:“努力创建全国一流、国际有影响的法学院”。